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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红谷滩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内容(含验收报告文本+专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红谷滩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涉及2个乡镇,2个街道,为红谷滩区厚田乡、流湖镇、龙兴街道和生米街道
建设单位:南昌市红谷滩区农业农村局
建设内容:工程总占地面积288.10hm2,永久占地面积为280.32hm2,临时占地为7.78hm2,工程治理范围涉及60个子项目,其中4个抗旱站子项工程已纳入红谷滩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环评阶段工程共涉及56个子项目,工程分期建设。本次一期工程涉及31个子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山塘水库清淤工程、抗旱(排涝)站工程、渠道整治工程、节水灌溉工程及水闸工程5个部分。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自公示之日起至少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钱总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红谷滩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验收意见.pdf 817.2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红谷滩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调查报告.pdf 33.7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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