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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82 号) 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 [2017] 4 号),现将呼伦贝尔市旺达农副产品经贸有限公司粮食烘干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旺达农副产品经贸有限公司粮食烘干项目
建设地点:呼伦贝尔岭东农畜林产品开发区扎兰屯产业园,扎兰屯市向阳办(东)土产日杂公司南库院内
建设单位:呼伦贝尔市旺达农副产品经贸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内容: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包括生物质热风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₂、NOₓ,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无组织废气包括玉米装卸、筛分、烘干、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针对装卸粉尘采取密闭粮仓、降低装卸高度降尘措施,筛分粉尘则采用封闭式振动筛,烘干粉尘则采取在塔体设置防尘罩以及两侧排气孔设置折流挡板防尘措施,物料输送产生的微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仅产生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集中收集于玻璃钢化粪池暂存,适时清运送至扎兰屯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烘干塔、振动筛、输送机、风机、热风炉、铲车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软连接、隔声消声、厂区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减轻对声环境影响。
4、固废:清选杂质(玉米糠)、防尘罩及折流挡板拦截粉尘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作为饲料外售;生物质热风炉灰渣、除尘器收尘灰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作为肥料还田;厂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自即日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小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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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向阳办(东)土产日杂公司南库院内
呼伦贝尔市旺达农副产品经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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