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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东莞市创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东莞市创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东平东大巷8号6号楼102室。项目分期建设,一期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为2975m2,建筑面积为2545m2,主要从事TPE改性塑胶粒的加工生产,一期加工生产TPE改性塑胶粒46.4t(其中0.1861吨TPE改性塑胶粒用于本项目样品测试,剩余46.2139t/a外售)。
建设单位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东莞市碧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创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6〕1412号),且项目已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91441900MAK4EUA5X4001Y)。
我公司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莞市创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志学;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东平东大巷8号6号楼102室;
邮编:523000。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空气污染源
(1)原料搅拌、投料、破碎工序
项目将SEBS塑胶新粒、SBS塑胶新粒、PP塑胶新粒、150N基础油、碳酸钙投入搅拌罐进行混料搅拌,然后再投入料仓斗中。由于项目SEBS塑胶新粒、碳酸钙为粉末状,搅拌工序为密闭式搅拌,因此,投入搅拌罐及投入料仓斗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项目在挤出、切粒、筛选工序产生的塑胶边角料及次品、塑胶粒次品需进行破碎,破碎过程中设备处于密闭状态,不会产生粉尘,破碎后开启设备密封盖时会有少量粉尘外溢,以颗粒物计。破碎工序颗粒物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挤出、注塑(打样测试)工序
项目使用的塑胶原料有SEBS塑胶新粒、SBS塑胶新粒、PP塑胶新粒、150N基础油、碳酸钙,在挤出、注塑(打样测试)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为表征。项目将挤出、注塑(打样测试)工序设置在密闭区域内,并设置上部伞形集气罩对其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废气收集后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高空排放。项目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处理后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此外,项目未被设施收集处理的部分无组织排放,其厂区内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水污染源
(1)生活污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较严值要求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由市政截污管网引入东莞市企石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
(2)冷却水槽冷却水
项目挤出线冷却工序配套冷却水槽,产品利用配套的冷却水槽进行直接冷却。冷却用水为普通的自来水,无需添加杀菌剂、阻垢剂、杀藻剂等添加剂,且项目冷却工序对水质要求不高,水槽冷却用水经过冷却塔循环使用,不外排。
(3)冷水箱冷却水
项目挤出机需进行间接冷却控温,保证加工过程处于工艺要求的温度范围内。项目冷却工序对水质要求不高,冷水箱冷却用水经过冷却塔循环使用,不外排。
(4)冷却塔冷却水
项目挤出机冷却水量由冷却塔提供,项目注塑机需进行间接冷却控温,保证加工过程处于工艺要求的温度范围内。冷却用水为普通的自来水,由冷却塔提供,冷却塔所使用的冷却水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该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同时由于循环过程中少量的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冷却水。
3.噪声污染源
为使项目噪声进一步降低,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了如下措施:
①采用了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防震、隔声、消声措施。在设备选型方面,选用了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生产设备、空压机、废气处理设施及冷却塔的风机进行基础隔振、减振,以此减少噪声。
②对噪声设备进行了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远离厂界的同时选择距离项目附近敏感点最远的位置;对有强噪声的车间,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使用中加强了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噪声的产生。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再经自然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塑胶粒次品、塑胶边角料及次品、废包装材料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置。
(2)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废活性炭、废基础油桶、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分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达到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建设单位:东莞市创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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