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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可克达拉市中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高效节水材料及生物降解膜生产加工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克达拉市中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新疆铭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师六十七团(或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第四师67团1连,属于新建工业制造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办公楼、食堂、1栋单层生产车间、1座原料库、农资库房、设备库房、门卫及消防水池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11905.48平方米;配套建设厂区内部道路、硬化广场、绿化工程(绿化率16.8%)及给排水、电力、通信等附属设施;同时新建滴灌带、可降解地膜及管材塑料挤出等生产线配套设施,旨在打造集高效节水材料与生物降解膜生产于一体的现代化农业产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