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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焦作集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吨HPA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内容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焦作集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吨HPA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焦作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二路南、经四路西现有厂区内
项目概况:项目不新增用地,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主要在原有年产2000吨肉桂酸项目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建设年产200吨HPA生产线及仓储、车间等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工艺:以腺嘌呤和R-碳酸丙烯酯为原料,经缩合、精制、结晶后制得产品。主要设备:反应釜、结晶釜、精馏塔及环保设备等。
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焦作集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河南怀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焦作集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焦作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二路南、经四路西现有厂区内
联系人:任总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 位:河南怀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高新区李万街道玉溪路1096号总部新城58号楼501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35653613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95kyhVTq57YicakDYIYEw
提取码:djyv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报告书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还将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媒体公示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提交、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即日起,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焦作集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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