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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普宁市南径正辉塑料厂年产1800吨再生塑料粒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普宁市南径正辉塑料厂年产1800吨再生塑料粒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普宁市南径镇南径村东门浮山脚东侧第一间
项目概况:普宁市南径正辉塑料厂年产1800吨再生塑料粒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普宁市南径镇南径村东门浮山脚东侧第一间,所在位置中心点地理坐标为北纬23度20分55.827秒,东经116度17分55.861秒。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地面积为2150m2,建筑面积为2150m2,主要从事废塑料再生加工利用,年产再生塑料粒1800吨,其中PP(聚丙烯)塑料粒1500吨、ABS塑料粒300吨。
建设单位:普宁市南径正辉塑料厂(个体工商户)
竣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调试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 罗育池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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