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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册亨县鑫帅机制木炭加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册亨县鑫帅机制木炭加工厂建设项目
(2)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者楼街道东风村
(3)建设单位:册亨县鑫帅机制木炭加工厂(4)建设内容:项目占地1952m2,包括:生产区(内置机制木炭生产线一条)、成品区、原料区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现年产372吨机制木炭。
(5)现将验收文本(公示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6)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公示稿)册亨县鑫帅机制木炭加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6.7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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