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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增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及Ⅲ类放射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增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及Ⅲ类放射源项目
项目地点: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负一层加速器治疗室、后装治疗室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文件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冠亚*开通会员可解锁*
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时间
公式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2、验收意见.pdf 3.8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1、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增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及Ⅲ类放射源项目.pdf 44.3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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