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将《新疆新烈骑热力有限公司和兴雅轩供热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疆新烈骑热力有限公司和兴雅轩供热站建设项目
地 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喀纳斯湖路333号
建设内容:8台0.605MW燃气热水锅炉,2台0.586MW燃气热水锅炉。
公示时间:2026.04.24-2026.05.21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恰夏镇全顺种养殖专业合作社,须署真实姓名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