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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济南起步区鹊山生态文化区(一期)A-6项目建设单位:济南鹊华城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山东恒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济南市起步区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济南市起步区大桥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座3层多功能观演厅、3座2层观演厅、2座2层餐饮服务中心、1座2层展厅、1座1层后勤服务楼及1座1层游客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约2.13万平方米。同步实施室外管线、道路铺装及景观绿化等配套工程,绿化面积0.77公顷,绿化率35%。项目总占地面积2.14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约2.36万立方米,余方1.32万立方米运至附近地块综合利用。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施工期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草袋拦挡、布设临时排水沟及沉沙池、设置洗车沉淀池;后期实施土地整治、雨水管网建设、蓄水模块安装及园林绿化,旨在有效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恢复区域生态环境,提升片区文化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