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润泽数字产业园项目建设单位: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廊坊市锦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廊坊市广阳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数字经济科技发展中心、大数据孵化中心、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中心、全球数字经济研究院及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7.80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土地类型为科研用地。同步实施厂区内道路硬化、透水铺装、景观绿化工程,绿化面积2.34公顷。配套完善供电、供水、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铺设雨水管网约4公里)及通信设施。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约68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弃方无借方。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施工期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编织袋拦挡、布设临时排水沟及沉沙池、设置车辆清洗平台、实施表土剥离与回填;后期实施土地整治、雨水管网建设及园林绿化,旨在有效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恢复区域生态环境,提升园区产业集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