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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拜城县2025年辣椒酱加工项目建设单位:拜城县农业农村局编制单位:新疆智维瑞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拜城县农业产业园区,属于改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建筑面积5654.62平方米,新建11#生产车间4854.22平方米(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及8#库房800.40平方米(地上一层钢结构);配套建设厂区硬化、绿化工程(占地0.15公顷)及综合管网工程(包括给水、排水、供暖、消防及电力管线,总长1820.73米)。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旨在完善辣椒酱加工产能及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