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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节能玻璃丝网印刷项目及节能玻璃生产基地项目(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节能玻璃丝网印刷项目及节能玻璃生产基地项目(二阶段)
建设地点:天津市京津合作示范区建设单位: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张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公示稿-旗滨验收.pdf 2.9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公示稿-验收意见.pdf 137.0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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