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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5000吨铝基材料深加工项目建设单位:安徽蓝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安徽宏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池州市贵池区(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池州市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综合楼、1#厂房、2#厂房、3#厂房、仓库及门卫室等主体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46万平方米。项目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形成年产15000吨铝基材料深加工产品的生产能力。同步实施厂区道路硬化、51个地面停车位建设、围墙大门及景观绿化工程,绿化面积0.05公顷。配套完善厂区内给排水系统(雨污分流)、供配电设施及通信系统。项目总占地面积1.76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74公顷。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平衡,无弃方无借方。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施工期布设临时排水沟、沉沙池、车辆清洗平台及裸露地表覆盖;后期实施土地整治、雨水管网建设及园林绿化,旨在有效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恢复区域生态环境,提升园区新材料制造能力及资源循环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