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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经营主体等内容与原环评、验收存在不符,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等文件分析,本项目验收后的变动内容未构成需要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故编制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并进行信息公示。
附件1: 昆文汽车 建设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05.13.pdf 736.1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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