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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万吨年ADC发泡剂循环化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信息: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地理坐标为北纬39°17'26.29",东经106°46'27.25",项目主要技改建设20万吨/年ADC发泡剂循环化改造生产装置及配套的公辅设施,规模为年产20万吨ADC发泡剂。项目实际总投资47300万元,环保投资114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41%,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等治理。
项目建设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并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要求进行了环保设施的建设,做到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从监测的数据和环境管理检查情况来看,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基本能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的污染控制措施基本得到落实,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监测期间各污染因子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中许可排放量限值要求,建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武工,*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万吨年ADC发泡剂循环化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书.pdf 7.1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11.20万吨发泡剂竣工验收意见.pdf 7.1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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