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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东莞市海星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在东莞市桥头镇组织召开东莞市海星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小组由建设及编制单位(东莞市海星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广东合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组成(名单附后)。验收小组查阅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以及东莞市海星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资料,核查了生产现场和环保设施建设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海星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石水口银湖路46号之一。主要从事塑胶周转箱、塑胶托盘的加工生产,项目计划年加工生产塑胶周转箱35万件,塑胶托盘40万件。
项目为分期建设分期验收,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为年加工生成塑胶周转箱34万件,塑胶托盘32万件,设有注塑机15台、混料机10台、料桶15个、破碎机2台、烫金机6台、空压机4台、冷却水塔6台等主要设备及配套环境保护措施。
暂未建设的内容为:注塑机10台及配套环境保护措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东莞市远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东莞市海星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批复文号:东环建〔2026〕702号):东莞市海星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石水口银湖路46号之一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项目年加工生成塑胶周转箱35万件,塑胶托盘40万件。
项目(一期)环境保护设施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建设。*开通会员可解锁*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
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变更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41900MA555L9TXP001X,有效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投资情况
项目(一期)总投资额为1500万元(改扩建部分),其中环境保护投资为1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一期)的建设内容。
二、 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核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如下:
表1 项目变动情况表
排放源 |
环评环境保护措施 |
一期环境保护措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
备注 |
注塑成型工序1 |
拟将注塑成型工序1、2、3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该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17m) |
将注塑成型工序1、2、3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该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15m) |
不属于 |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本排放口不属于主要排放口和排气筒高度从17m降低为15m,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
注塑成型工序2 |
||||
注塑成型工序3 |
验收组认为上述变动为非重大变动。
三、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2、注塑成型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用量为8640t/a。
(二)废气
1、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项目(一期)注塑工程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共3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注塑成型工序1废气排放口编号为DA001,排气筒高度为15m,处理能力为15000m3/h;注塑成型工序2废气排放口编号为DA002,排气筒高度为15m,处理能力为12000m3/h;注塑成型工序3废气排放口编号为DA003,排气筒高度为15m,处理能力为15000m3/h。
(三)噪声
项目(一期)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震、车间隔声等降噪措施。
(四)固废
1、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2、塑胶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废烫金纸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的固废仓,交专业公司(现交东莞市和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固废仓占地面积10m2,贮存能力5t,挂有一般固体废物的标识,并做好了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
3、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的危险废物仓,交由危废资质单位(现交广东粤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危险废物仓占地面积15m2,贮存能力5t,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按有关规定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及记录危险废物台账。危险废物仓挂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志及危废管理制度,墙面贴有相应的危废标识,危险废物已按种类分别存放,可以有效的防火、防泄漏、防风、防雨,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DA001注塑成型工序1废气排放口、DA002注塑成型工序2废气排放口、DA003注塑成型工序3废气排放口已按照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具有处理前后监测采样口。
四、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合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东莞市海星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检测报告(验收监测)》(报告编号:HC20261183):*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工况稳定、生产设施及其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1、废气
项目(一期)“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DA001注塑成型工序1中的非甲烷总烃去除率为84.42%;“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DA002注塑成型工序2中的非甲烷总烃去除率为84.23%;“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DA003注塑成型工序3中的非甲烷总烃去除率为87.15%。
(二)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1、废水
生活污水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较严值要求。
2、废气
(1)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
①DA001废气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 修改单)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值要求。
②DA002废气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 修改单)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值要求。
③DA003废气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 修改单)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值要求。
(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
厂界四周的总悬浮颗粒物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1)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2)塑胶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废烫金纸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现交东莞市和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交有危废资质单位(现交广东粤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经检测数据核算,项目(一期)污染物实际排放量符合该项目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
五、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一期)废水、废气、噪声均按要求达标排放且总量控制污染物实际排放量符合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各固体废弃物均按要求规范处置,符合环评及其批复(东环建〔2026〕702号)的文件要求,因此项目(一期)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项目(一期)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评及批复手续齐全。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要求,项目(一期)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且满足了有关“三同时”环保管理制度要求。验收及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生产设施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措施运行正常,项目(一期)废水、废气、噪声均按要求达标排放且总量控制污染物实际排放量符合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固体废物均按要求规范处置。验收工作组同意东莞市海星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若经审批同意的设备如需投产,必先完善其配套相关污染防治措施以及相关环保手续。
(2)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对周边环境无影响。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4)加强车间密闭管理和维护。
(5)建议建设单位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排气筒的排放数据进行检测,以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6)建设单位固体废物的产生及转运,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每年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