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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惠州民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惠州民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惠州民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金达路 3 号
建设内容:惠州民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拟于现有项目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金达路3号内D栋和E栋空置厂房内进行扩建,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北纬22°58′44.326″(22.97897956°),东经114°28′39.913″(114.47775364°),总投资600万元建设“惠州民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扩建项目主要从事COB灯带、灯罩、塑胶外壳、商业照明灯具的生产,年产COB灯带500万米、灯罩90万米、塑胶外壳800万个、商业照明灯具600万只。总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不变,其中本扩建项目占地面积约10513.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9977.08平方米,拟新增劳动定员400人,年工作26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10小时,均不在项目内食宿。扩建项目分期进行验收,其中扩建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E栋厂房及其配套设施,生产商业照明灯具。
调试起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设。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电子邮箱:5176892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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