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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南市隆子县西巴霞曲一级支流扎朗沟流域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山南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地点:西藏山南市隆子县隆子镇且巴村东侧
建设内容:项目河道流域生态修复段全长2.04km,主要建设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生态护岸工程及配套管护工程三项,实现对扎朗沟流域的生态修复,总占地面积约23.55万m2。
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修复总面积约11.66万m2,选用播撒草籽的方式对扎朗沟沿岸区域进行生态修复;
生态护岸工程:河道生态修复段全长2.04km,两侧护岸总建设长度约4.11km;
配套管护工程:建设生态防护围栏4.12km,标志牌1块。
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0_h6WO3UyIXLOPlCBqrDzA 提取码: ud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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