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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奇门化工有限公司分散剂、消泡剂、除味剂、UV 树脂产品2000 吨/年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知情权,现对本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英德市奇门化工有限公司分散剂、消泡剂、除味剂、UV 树脂产品2000 吨/年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英德市东华镇清远华侨工业园瀚和大道11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利用现有厂区进行扩建,新增分散剂、消泡剂、除味剂、UV 树脂等产品,合计2000 吨/年。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英德市奇门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英德市东华镇清远华侨工业园瀚和大道11号
联系人:覃勇
联系电话:(0763) 228 6217
电子邮箱:2365602068@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为广东中正环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建设单位通过发电子档公众意见表的格式征求意见,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附件1)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见第(二)。
附件1:公众意见表
英德市奇门化工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8日
附件1: 附件1:公众意见表.docx 13.9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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