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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密山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锅炉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密山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锅炉改造项目
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新河村五组(密山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建设单位:密山市利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在原有锅炉房内建设,将锅炉房内现有1台1t/h燃煤锅炉及1套湿法除尘设备拆除,新建1台3t/h生物质锅炉及1套旋风+布袋除尘器,用于厂区供暖(供暖面积为1906.22㎡)。锅炉房内新建1间燃料库,建筑面积50㎡及1间灰渣库,建筑面积25㎡,锅炉烟囱(DA004)增高至30米。实际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总投资90万元,环保投资比例60%。
公示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 密山市利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赵艳斌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验收意见
附件2: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1: 密山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锅炉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7.3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验收意见-密山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锅炉改造项目.pdf 160.7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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