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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 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民乐县粮食物资仓储加工物流产业园(粮食烘干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民乐县粮食物资仓储加工物流产业园(粮食烘干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民乐县粮食物资仓储加工物流产业园(粮食烘干项目)
建设单位:民乐县裕振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6)
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联系人:韩部长,*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民乐县粮食物资仓储加工物流产业园(粮食烘干项目)验收报告(1).pdf 2.5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验收意见.pdf 7.5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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