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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洪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一期)
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洪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洪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市洪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南塘路19号1号楼2-3层(东经113°53'13.196",北纬23°4'27.974")。
规模:占地面积1600m2;建筑面积3200m2。
东莞市洪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南塘路19号1号楼2-3层,占地面积1600m2;建筑面积3200m2,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主要从事塑胶玩具车、五金螺丝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玩具车350万辆、五金螺丝11.988吨。因企业发展需求,对项目进行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次验收东莞市洪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一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年加工生产塑胶玩具车300万辆、五金螺丝11.988吨。主要设备有:卧式注塑机22台、破碎机3台、混料机2台、慢走丝切割机2台、火花机2台、车床2台、铣床3台、磨床2台、磨刀机2台、电动螺丝机 12把、组装流水线1条、五金螺丝机 30台、甩油桶2台、空压机2台、冷却塔1台等。
验收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东莞市洪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验收意见.pdf 7.3 MB , 下载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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