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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庆市嘉昌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大庆市嘉昌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城北街九委肇源县砖瓦有限公司院内
建设单位:大庆市嘉昌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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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验收意见-大庆市嘉昌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pdf 268.1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大庆市嘉昌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589.8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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