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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江苏双新变压器有限公司非晶合金变压器和GIS组合电器新建项目建设单位:江苏双新变压器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扬州市清辉鑫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扬州市广陵区广陵经济开发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2#钢结构厂房并原址新建2#厂房及周边绿化工程。项目占地面积2.47公顷,总建筑面积约2.52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10.93万平方米,建筑密度89.44%,容积率4.42,综合绿地率11.79。工程主要包括建筑物基础开挖与回填、主体钢结构厂房建设、场地平整及厂区绿化种植等。施工期间配套建设临时排水沟600米、沉沙池1座、洗车平台1座,并对裸露地表进行防尘网苫盖。项目土石方实现内部平衡,无借方和余方。建成后主要用于非晶合金变压器和GIS组合电器的生产,将有效提升企业产能及数字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