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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现将永靖县黄河沿岸重点乡镇污水处理 及管网工程(古城新区) (永靖县古城新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二期)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査表、专家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靖县黄河沿岸重点乡镇污水处理 及管网工程(古城新区) (永靖县古城新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二期)
二、建设单位:甘肃远通畅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三、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四、公示期为:即日起至二十个工作日内(*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五、公示期间:对上诉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污水厂验收专家意见.pdf 2.8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永靖县黄河沿岸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工程(古城新区)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4.1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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