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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芜湖聚赛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项目名称: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芜湖聚赛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科创二路9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全文。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