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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将抚远市瑞恒鑫商砼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抚远市瑞恒鑫商砼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抚远市瑞恒鑫商砼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前锋农场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