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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报告和环保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对珠海市鹰标办公设备配件有限公司的竣工日期公示。现将珠海市鹰标办公设备配件有限公司打印机复印机灯管生产项目竣工情况公示如下:珠海市鹰标办公设备配件有限公司位于珠海市高新区新沙三路300号1栋401、402(东经113度32分14.566秒,北纬22度24分38.438秒),项目总投资为110万元,环保投资为6万元,厂房建筑面积约为2021.18平方米,珠海市鹰标办公设备配件有限公司打印机复印机灯管生产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申请并通过珠海市鹰标办公设备配件有限公司打印机复印机灯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号:珠环建表[2025]257号)。*开通会员可解锁*,项目建设完成,现将建设情况公开。项目名称:珠海市鹰标办公设备配件有限公司打印机复印机灯管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珠海市鹰标办公设备配件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珠海市高新区新沙三路300号1栋401、402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李小姐邮箱:329421953@qq.com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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