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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登封市汉阙路东段(卢鸿路-太和路)道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编制单位: 河南嘉禾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 郑州市登封市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登封市东部中岳街道办事处境内,西起卢鸿路,东至太和路,全长374.453米,规划红线宽20米,采用单幅路形式,双向两车道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路基路面工程、雨水、污水、给水、照明、电力、通讯、交通及绿化等配套设施。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人行道采用透水砖铺装并栽植白蜡行道树96株。项目总占地面积0.7489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土石方挖填平衡后余方0.97万立方米调运至同期其他项目利用。建设过程中将实施表土剥离与回覆、雨水管网铺设、透水铺装等工程措施,配套临时堆土拦挡与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以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计划工期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