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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宇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公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宇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及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宇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石新兴华街9号301室
建设单位:东莞市宇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的内容:东莞市宇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石新兴华街9号301室,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14°5′21.017″,北纬22°54′19.266″。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为1000 m2,建筑面积为1000 m2,租用已建成厂房建设,主要从事改性塑胶粒的加工生产,生产改性塑胶粒160 t/a。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5〕2383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现进入第一次调试
调试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评论方式或电话反馈
附件1: 关于东莞市宇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报告.pdf 826.4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废气处理设施.pdf 1.9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东莞市宇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投产前调试公示情况说明.pdf 1.6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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