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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科都菱商用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热洁炉及手动前处理槽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开通会员可解锁*,安徽中科都菱商用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召开热洁炉及手动前处理槽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监测报告表、现场查勘情况并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中科都菱商用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热洁炉及手动前处理槽技改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鹤翔湖路1号。依托厂区现有厂房,不新增生产能力,新增一台热洁炉用于处理挂具表面涂层;增加人工补漆工序对厂区所有产品喷粉不完全和磕碰的位置进行补漆。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前处理线暂未建设。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安徽中科都菱商用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安徽众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热洁炉及手动前处理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获得 “关于安徽中科都菱商用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热洁炉及手动前处理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建审[2025]3071号);该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建设,*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建设,主要新增热洁炉1台、补漆房1间、手持式喷枪5把等,可进行热洁炉处理挂具表面涂层(1000件/天)、产品喷粉不完全和磕碰的位置进行补漆,与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也同期建设并完成,具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项目从立项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为热洁炉处理挂具表面涂层(1000件/天)、产品喷粉不完全和磕碰的位置进行补漆及其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开通会员可解锁*)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与生活污水达到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处理。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表2中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板桥河。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①热洁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②调漆、补漆、晾干产生的废气。
废气治理措施:
①挂具清理废气采用密闭收集后通过二级洗涤塔+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7#排气筒,DA007);
②补漆废气通过采用密闭收集后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8#排气筒,DA008)。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激光切割机、调漆间/补漆间的喷枪、DA007风机、热洁炉、DA008风机等设备的噪声,其声级值为80~85dB(A)。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粉末渣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油漆、固化剂、稀释剂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废油漆、固化剂、稀释剂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安徽嘉朋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和合肥和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企业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进行了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变更,登记编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99810H001Y。
企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编制了《安徽中科都菱商用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三版)》,*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340121-2026-054-M)。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根据安徽峰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和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如下:
1. 废水
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口废水污染物pH、COD、BOD5、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两日平均浓度均满足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属达标排放。
2. 废气
项目区在*开通会员可解锁*-6日、*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验收监测期间,补漆废气(DA008)出口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9mg/m3,小于特别排放限值120mg/m3;二甲苯最大浓度为0.296mg/m3,小于特别排放限值40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4mg/m3,小于特别排放限值70mg/m3;挂具清理废气(DA007)出口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3.28mg/m3,小于特别排放限值40mg/m3;挂具清理废气(DA007)出口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8.5mg/m3,小于特别排放限值30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小于特别排放限值200mg/m3;氮氧化物最大浓度为102mg/m3,小于特别排放限值300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4mg/m3,小于特别排放限值40mg/m3;补漆废气(DA008)有组织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涉及表面涂装工序的工业,有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挂具清理废气(DA007)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塑料制品行业,有组织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
项目区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日、*开通会员可解锁*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427mg/m3,小于标准限值1mg/m3,二甲苯最大浓度为0.2mg/m3,小于标准限值1.2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92mg/m3,小于标准限值4mg/m3;无组织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综上所述,项目废气属于达标排放。
3.噪声
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61dB(A),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2008)3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安徽中科都菱商用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热洁炉及手动前处理槽技改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三同时”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工程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完善以下工作:
1、进一步做好企业的环保档案管理。
2、进一步在储存、使用和运输环节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危废管理。
3、加强对废气、废水治理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