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小庞自行车有限公司年加工 50 万自行车配件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5-27
发布于
河北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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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广宗县小庞自行车有限公司年加工 50 万自行车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广宗县小庞自行车有限公司年加工 50 万自行车配件项目

项目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兴业北街东段南侧

建设内容:本项目不新增用地,租赁现有厂房5160平方米进行生产。新建1条烤漆线、1条喷塑线,购置抛丸机等各类生产设备30台(套)。项目建成后年加工50万件自行车配件。主要工艺为:将外购工件进行抛丸、喷塑、烤漆、镀膜等加工自行车配件。

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广宗县小庞自行车有限公司

(2) 联系人:庞万可

(3)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 通讯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河北汇蓝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 联系人:张建华

(3)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 通讯地址:河北省邢台市

(5) 电子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开通会员可解锁*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附件1: 广宗县小庞自行车有限公司报告正文5.26改.pdf 1.3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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