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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现就“内蒙古能源集团乌兰察布1×60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
内蒙古能源集团乌兰察布1×60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
(2)地理位置
厂址位于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巨宝庄镇原新丰一期电厂预留区域内。
(3)建设内容
内蒙古能源集团乌兰察布1×60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由内蒙古能源发电新丰热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本期工程新建1×600MW燃煤发电机组,采用1×2015t/h煤粉炉和1×600MW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本工程废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工程采用1座210m高的烟囱排放烟气,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等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超低排放技术路线要求,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燃气轮机组排放标准限值。本工程产生的灰渣全部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及时综合利用时暂存至贮灰场。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有对本工程建设运行中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和建议,自公示之日起填写附件中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三、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内蒙古能源发电新丰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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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gjie@nmdsy.com
特此公告。
内蒙古能源发电新丰热电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14.1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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