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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浙江省永康市压延厂地块位于永康市芝英镇骑龙路11号,占地面积为30962m2。地块中心点位坐标为119.978350°E,28.867083°N,地块东侧为芝英五村,南侧为骑龙路,西侧为浙江永康市棉纺厂,北侧为姜田路。
浙江永压铜业有限公司前身为永康市压延厂,是专业生产铜板、铜带、铜排、铜棒的民营企业,公司创建于1983年,于2004年更名为浙江永压铜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原有熔炼、铸锭、轧制、退火、挤压等生产设备100多台,主要产品为纯铜板、带、排、棒。2019年企业整体搬迁至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77号,本地块内闲置厂房出租,主要用于五金加工和液压设备制造,目前地块内厂房已全部清空。
根据用地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B/R),本次调查以《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对地块进行评价。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本次调查的主要介质为土壤和地下水,共布置土壤采样点10个、地下水采样点4个及土壤和地下水背景点位4个。地块内涉及4特征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苯并芘、汞、砷和石油烃(C10-C40)。
(1)土壤检测结论
本次调查共测土壤污染物检测47项,检出土壤污染物7项,污染物检出率14.9%,其中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均低于检出限,铜、镍、铅、镉、汞、砷和石油烃(C10-C40)的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检测结论
本次调查共测地下水污染物47项,检出地下水污染物3项,污染物检出率6.38%,其中汞、镍、铜、镉、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均低于检出限,仅砷、铅、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检出值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综上所述,该地块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所规定的第一类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下一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进入下一步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