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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四川诚安盾消防器材智能制造项目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四川诚安盾消防器材智能制造项目
项目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同心大道178号建设单位:四川诚安盾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成都市青白江区同心大道178号,租用四川捌加亿天跃科技有限公司已建厂房共计约1350.62m2,进行“四川诚安盾消防器材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项目建成后年产干粉灭火设备200套。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诚安盾验收报告word.pdf 647.8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四川诚安盾环保验收意见(1).pdf 2.0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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