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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瑞石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瑞石科技有限公司项目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双岗兴业一横路6号3号楼101室建设单位:东莞市瑞石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瑞石科技有限公司选址在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双岗兴业一横路6号3号楼101室进行建设,计划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总占地面积1824㎡,总建筑面积1824㎡。主要设备有水刀机、手动角磨机、打孔机、刨机、水帘柜、喷枪等,主要工艺有石材开料、水磨、机加工、喷漆、调配、刷树脂等。计划年生产餐桌5000张。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周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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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