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东方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焙烧氰化渣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项目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1-04
发布于
山东烟台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莱阳市东方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焙烧氰化渣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项目

建设地址:莱阳市吕格庄镇大野头村北,莱穴路路西

建设内容:依托现有生产设备,调整冰铜生产原料,由铜灰渣调整为铜灰渣+黄金冶炼氰化尾渣,同步提升改造除尘、脱硫、脱硝等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和原料库、产品库。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莱阳市东方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莱阳市吕格庄镇大野头村北,莱穴路路西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东盈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如下,可自行下载。

网络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回复 点赞 收藏

评论 共0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150

发表评论

按热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