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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建年产新能源储能CCS模组30万套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建年产新能源储能CCS模组30万套项目
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罗星街道归谷六路88号研发楼3楼
建设单位:嘉兴讯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嘉兴讯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租赁浙江福科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厂房965.18m2作为生产经营场所。项目购置半自动丝网印刷机、三星韩华贴片机、回流焊等设备,由于部分设备未购置,实际形成年产新能源储能CCS模组12万套的生产能力。
*开通会员可解锁*,企业委托嘉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了《新建年产新能源储能CCS模组30万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的审批(审批文号:嘉环(善)建〔2024〕106号)。
本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建设,各项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阶段性竣工,项目调试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目前项目部分生产设备暂未完全投入,实际建成生产规模为年产新能源储能CCS模组12万套,已建成项目的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保设施竣工先行验收条件。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讯能新能源新建年产新能源储能CCS模组30万套项目(先行)验收意见.pdf 204.9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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