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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 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污泥资源化筛选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环保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污泥资源化筛选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冯地坑镇苗大渠村,场址位于东经107°21′14.266″,北纬37°12′16.022″。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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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杜涛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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