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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四川盛星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塑料再生颗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废塑料再生颗粒项目
地点:四川武胜经济开发区街子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四川盛星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四川鑫燕赵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租用厂房及配套设施等面积约3000㎡,配套生产设备,建废塑料再生颗粒生产线四条,建成后年产再生塑料颗粒6000吨。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验收意见.pdf 6.3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1.四川盛星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1.3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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