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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年产300万个塑料箱
建设单位:慈溪金盔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慈溪市逍林镇樟新北路1470-1496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实际总投资832万元,建设年产300万个塑料箱。年生产时间300天,注塑车间实行24h三班制生产,其余生产车间实行8h白班制。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气治理措施:
G1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风量为5000m3/h,排气筒管径:300mm);G2粉碎粉尘:粉碎时对粉碎机采用加盖的形式,防止粉尘外溢,粉碎完成后静置一段时间打开,沉降完全后开盖,由于粉尘产生量较少,大部分在重力作用下进行沉降。
⑵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内雨水经过管道汇集后直接排入厂区内雨水管网,最终排入附近内河。本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25)中氨氮35mg/L,总磷8mg/L)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⑶噪声防治措施:
企业已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①高噪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隔声罩。②合理布局,车间已实墙封闭处理。③设备经常维护,加强管理。④风机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⑤加强厂区绿化,最大限度减少噪声。通过落实以上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厂界西侧、南侧和北侧昼间、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中厂界东侧昼间、夜间噪声能满足4类标准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一般包装材料、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油桶分别经收集后委托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已配套设置约15平方米的危废仓库,设置基本规范,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措施要求。
公示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eiabbs.net/forum.php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慈溪金盔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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