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格莱化工有限公司专项化学用品生产线新建项目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3-13
发布于
广东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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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格莱化工有限公司专项化学用品生产线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格莱化工有限公司专项化学用品生产线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格莱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

中山市格莱化工有限公司专项化学用品生产线新建项目建设于中山市民众街道沙仔村新展路1号新展工业园A栋201(中心地理位置:东经113度29分12.228秒,北纬22度40分54.292秒),项目用地面积为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00平方米。主要从事专项化学用品的生产加工,专用化学品均为电镀药剂或金属表面处理材料,不属于电子专用化工材料。年产PCB/五金制程电镀添加剂2455吨、PCB/五金制程化学镀添加剂950吨、PCB/五金制程表面防腐剂1684吨和PCB/五金制程表面清洗剂2487吨。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本项目生产设备已全部安装,现申请办理环保验收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表1 验收内容

审批时间

项目名称

环保审批情况

验收内容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山市格莱化工有限公司专项化学用品生产线新建项目

中(民)环建表[2026]0004号

全部生产设备及其配套环保治理设施

表2 验收原辅材料及数量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原料名称

年用量

单位

本期验收数量

1

酸性镀铜光泽剂

聚乙烯亚胺咪唑嵌合物

20

20

2

聚二硫二丙烷磺酸钠

20

20

3

聚乙二醇-8000

50

50

4

98%硫酸

1

1

5

五水硫酸铜

10

10

6

纯水

1030.29

1030.29

7

碱性镀锌光泽剂

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磺化物

3

3

8

辛基酚聚氧乙烯醚

1

1

9

脂肪醇聚氧乙烯醚嵌段共聚物

6

6

10

苄叉丙酮

1

1

11

邻氯苯甲醛

1

1

12

高纯度扩散剂NNO

5

5

13

苯甲酸钠

5

5

14

烟酸

1

1

15

肉桂酸

1

1

16

纯水

500.05

500.05

17

碱性锌镍添加剂

环氧氯丙烷

35

35

18

二乙基己基硫酸钠

250

250

19

六次甲基四胺

250

250

20

巯基苯并咪唑

75

75

21

糖精钠

75

75

22

香兰素

35

35

23

4-甲基苯甲醛

20

20

24

苯亚磺酸钠

10

10

25

有机胺类(乙醇胺)

50

50

26

化学镀镍

硫酸镍

10

10

27

次亚磷酸钠

50

50

28

乳酸

10

10

29

苹果酸

60

60

30

丁二酸

10

10

31

己二酸

10

10

32

纯水

200.02

200.02

33

化学沉金

亚硫酸钠

30

30

34

柠檬酸钾

300

300

35

99%乙酸

70

70

36

纯水

200.02

200.02

37

OSP水性预焊有机涂覆

88%甲酸

50

50

38

99%乙酸

50

50

39

正庚酸

1

1

40

烷基咪唑

1

1

41

乙酸铜

1

1

42

乙酸锌

30

30

43

纯水

151.01

151.01

44

硬膜防锈油液

环氧树脂

100

100

45

基础油

200

200

46

改性醇酸树脂

500

500

47

氢化蓖麻油

100

100

48

烷基苯磺酸三乙醇胺盐

500

500

49

酸清洁剂

乙醇酸

1

1

50

聚乙二醇400

10

10

51

三乙二醇甲醚

5

5

52

渗透剂

10

10

53

纯水

400.03

400.03

54

碱清洁剂

氢氧化钾

10

10

55

渗透剂

300

300

56

润湿剂

100

100

57

纯水

800.05

800.05

58

电解清洁

聚羧酸盐

60

60

59

椰油脂族胺环氧乙烷加成物

1

1

60

硅酸盐复合物

20

20

61

膦酸盐

10

10

62

苯甲酸衍生物

50

50

63

苯并三唑类化合物

10

10

64

氢氧化钠

600

600

65

纯水

100.05

100.05

66

机油

0.09

0.09

表3 验收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环评数量

所在工序

本期验收数量

环评批复

1

搅拌桶

容积:2t

10台

搅拌工序

10台

中(民)环建表[2026]0004号

2

搅拌桶

容积:1t

10台

搅拌工序

10台

3

搅拌桶

容积:0.3t

10台

搅拌工序

10台

4

反渗透纯净水制备设备

制水能力1t/h

1台

纯水制备

1台

5

电动叉车

——

1台

运输

1台

6

升降机

——

1台

搬运

1台

7

数显电子秤

——

2台

测试工序

2台

8

整流器

——

2台

测试工序

2台

9

X-Ray测厚仪

——

1台

测试工序

1台

10

CVS分析仪

——

1台

测试工序

1台

11

扫描电镜

——

1台

测试工序

1台

12

盐雾试验机

——

1台

测试工序

1台

13

UV分光计

——

1台

测试工序

1台

14

离子污染测试机

——

1台

测试工序

1台

15

COD检测仪

——

1台

测试工序

1台

16

电动抽液泵

——

2台

测试工序

2台

17

哈林槽

——

2台

测试工序

2台

18

哈氏槽

——

2台

测试工序

2台

19

300℃烤箱

——

1台

测试工序

1台

20

AA原子光谱吸收分析仪

——

1台

测试工序

1台

21

数显pH计

——

1台

测试工序

1台

22

电子秤(0.1mg)

——

1台

测试工序

1台

23

移液管

——

10支

测试工序

10支

24

酸碱滴定管

——

10支

测试工序

10支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 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纯水机制备产生的浓水。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25t/a。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排至中山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市政污水处理工程处理。

纯水机制备产生的浓水:浓水产生量1449.22t/a,其中150t/a回用于本项目冲厕用水,剩余未回用部分(1299.22t/a)经污水管网排至中山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市政污水处理工程处理。

碱液喷淋塔排水:碱液喷淋塔废液产生量0.96t/a,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屋面及场地雨水通过雨水斗或雨水口收集后直接排入下水道。

2、 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搅拌、分装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颗粒物、硫酸雾、臭气浓度)、测试工序废气(臭气浓度)。

投料、搅拌、分装工序废气均经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引至同一套“碱液喷淋塔(自带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TVOC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硫酸雾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测试工序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 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通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原材料和半成品的搬运以及产品的运输过程中产生交通噪声。

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须通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对各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等措施,最大力度降低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在落实防治措施后,各噪声源的噪声削减较明显,再经墙体阻隔和距离衰减后,西北面厂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北、东南和西南面厂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不会对周围的声环境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4、 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有:

(1)员工日常生活中,产生生活垃圾约3.9吨/年;

(2)废纯水制备耗材,产生量为0.12吨/年(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3)废机油,产生量为0.09吨/年(属于危险废物);

(4)废机油包装物,产生量为0.0015吨/年(属于危险废物);

(5)含机油废抹布及手套,产生量为0.0009吨/年(属于危险废物);

(6)破损的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桶,产生量为2.3443吨/年(属于危险废物);

(7)饱和活性炭:产生量为10.3759吨/年(属于危险废物);

(8)实验室废液,产生量为0.0048吨/年(属于危险废物);

(9)沾染化学品的废抹布,产生量为0.002吨/年(属于危险废物);

(10)水喷淋沉渣,产生量为0.1564吨/年(属于危险废物)。

本次验收固体废弃物主要有:

(1)员工日常生活中,产生生活垃圾约3.9吨/年;

(2)废纯水制备耗材,产生量为0.12吨/年(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3)废机油,产生量为0.09吨/年(属于危险废物);

(4)废机油包装物,产生量为0.0015吨/年(属于危险废物);

(5)含机油废抹布及手套,产生量为0.0009吨/年(属于危险废物);

(6)破损的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桶,产生量为2.3443吨/年(属于危险废物);

(7)饱和活性炭:产生量为10.3759吨/年(属于危险废物);

(8)实验室废液,产生量为0.0048吨/年(属于危险废物);

(9)沾染化学品的废抹布,产生量为0.002吨/年(属于危险废物);

(10)水喷淋沉渣,产生量为0.1564吨/年(属于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垃圾堆放点还要进行定期的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其中危险废物暂存区建设必须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

危险废物:交给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经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 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2、 调试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格莱化工有限公司

址:中山市民众街道沙仔村新展路1号新展工业园A栋201

人:梁小姐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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