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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普宁市梅塘德米格塑料加工厂废旧塑料综合利用项目竣工验收内容(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普宁市梅塘德米格塑料加工厂废旧塑料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普宁市梅塘镇长美村管区路口北侧向东约300米处
建设单位:普宁市梅塘德米格塑料加工厂(个体工商户)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赖伟义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德米格-扫描版.pdf 10.2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验收意见-德米格-扫描件.pdf 1.3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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