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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盱眙县昌之海塑胶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改性塑料颗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改性塑料颗粒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牡丹大道与泗水路交汇处西南
建设单位:盱眙县昌之海塑胶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江苏华睿巨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建设内容:盱眙县昌之海塑胶有限公司购置盱眙县经济开发区牡丹大道与泗水路交汇处西南2号空置地块,新建标准化厂房,项目占地面积16407m2,建筑面积约9500m2,建设年产5000吨改性塑料颗粒项目,项目实际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32万元。现阶段员工40人,两班制,年工作300天,年运行7200h。*开通会员可解锁*,盱眙县昌之海塑胶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恒环环境有限公司进行了年产5000吨改性塑料颗粒项目环评的编制工作,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淮安市盱眙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批复文号:淮盱环复〔2026〕4号。*开通会员可解锁*项目开始建设,*开通会员可解锁*26取得排污登记回执,排污登记回执编号为9*开通会员可解锁*487516001W,*开通会员可解锁*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盱眙县昌之海塑胶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华睿巨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项目验收监测工作。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frankflz@163.com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