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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汇泽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汇泽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11号15号楼
建设单位:东莞市汇泽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实际总投资650万元,占地面积6800m2,建筑面积9278.5m2。项目主要从事TPU塑胶粒、TPE塑胶粒、电线、插头的加工生产,设计年加工生产TPU塑胶粒25吨、TPE塑胶粒210吨、电线2.4万米、插头60吨。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447946293@qq.com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东莞市汇泽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版.pdf 26.4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汇泽-“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公示版.pdf 606.5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汇泽 建设项目(一期)验收意见-公示版.pdf 591.2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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