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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西文余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尼龙颗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江西文余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尼龙颗粒项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东阳大道18号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内建设单位:江西文余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内容:见附件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起20个工作日联系人:杨文根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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