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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鞍山市千山区齐大山矿山机械配件厂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鞍山市千山区齐大山矿山机械配件厂技改项目
地点:鞍山市千山区齐大山镇樱桃园村
建设单位:鞍山市千山区齐大山矿山机械配件厂
建设内容:鞍山市千山区齐大山矿山机械配件厂技改项目位于鞍山市千山区齐大山镇樱桃园村,鞍山市千山区齐大山矿山机械配件厂,*开通会员可解锁*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矿山备件、机械加工铆焊、铸钢件铆焊、铸钢件铆焊、铸钢件等。厂区占地12000m2,主要产品为年产量为15000吨的铰链梁,由于天然气退火炉属于燃气燃烧直接释放热量,加热效率高,尤其适用于大尺寸或厚壁工件的快速退火,本项目新增一台天然气退火炉,拆除原有电窑。本次技改产品种类、产量均不发生变化。。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鞍山市千山区齐大山矿山机械配件厂技改项目 验收.pdf 11.8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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