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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贺兰县经五路(团结村八社 - 五渠村三社)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单位:贺兰县交通运输局编制单位:中环科工(宁夏)生态环境设计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银川市贺兰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银川市贺兰县常信乡,主要对经五路进行升级改造,路线全长1.914公里,其中主线长1.596公里,支线长0.318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新建及拆除重建涵洞12道,平面交叉2处。配套实施道路两侧乔草结合绿化0.38公顷,安装太阳能路灯66套,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及护栏等设施。项目总占地2.42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土石方挖填总量4.31万立方米,其中借方2.42万立方米,弃方1.89万立方米运至指定消纳场。水土保持措施包括表土剥离与回覆、密目网苫盖及洒水抑尘等,旨在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改善区域交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