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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安徽港口集团芜湖物流有限公司龙山仓储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安徽港口集团芜湖物流有限公司编制单位:芜湖同行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地点: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凤鸣湖路西侧、龙山路北侧地块,属于新建仓储物流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已建1#仓库及门卫基础上,新建2#、3#、4#仓库,总建筑面积36912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绿化、道路等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2.95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94公顷,临时占地0.01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0.52万立方米,内部调配平衡,无借方和弃方,不设置取弃土场。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沿内部道路及建构筑物周边布设雨水管网,对绿化区域实施土地整治及乔灌草植被恢复;施工期间对临时堆土及裸露场地采取密目网苫盖,旨在有效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保护区域生态环境,提升仓储物流服务能力。